千万别和上司闹。否则,后果很严重。两个现成的例子摆在眼前。一个叫尚先生,因与“顶头上司”发生纠纷,一次被“顶头上司”打伤,一次被送进精神病院。另一个是福建化工学校的林琪老师,因在网上撰文质疑学校竞聘上岗作秀,结果博客被链接色情图文,虽然学校撇清关系,但林老师已吃亏。
我们不知道,尚先生既然是被打伤,却是如何被认定为“工伤”的?有没有获得赔偿?如果有,那赔偿是谁付的?这一次尚先生虽然吃了亏,毕竟经济上获得了补偿。但第二次,尚先生打了十几场官司,惟一的收获是赢了一场诉讼,看到了自己被强制送进精神病院的病历而已。
至于林琪老师,有访客留言,称要把他“打成残废”,还被警方叫去谈话。现在,这两个人的日子都不好过。尚先生要忍受神经官能症的折磨,还要准备脱几十层皮——有人说,打一场官司能脱你3层皮,尚先生打了十几场官司呢!林琪老师呢,则要随时提防被“打成残废”,估计离神经官能症也不远了。
有道是,县官不如现管。所以,千万不要和上司特别是顶头上司闹。早些时候,重庆彭水县教委办事科员秦中飞,不就因为用手机编发了一首有关当地“时事”的打油诗,竟招来牢狱之灾吗?在建设民主法制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这样的事情接二连三出现,已不是“遗憾”两个字所能尽述的了。郭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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