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3日电 中国商务部日前发布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指出,中国应充分利用境外资源发展资本市场,但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
商务部称,今后中国应充分利用境外资源发展资本市场,引导和规范外商向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推动外资和民营企业合资合作;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产业;投资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产业。
商务部表示,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产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目前部分涉及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正在或将要陆续调整,短期内可能增加不确定性,但长期看将推进外商投资结构的升级与调整。应切实杜绝招商引资中违法违规变相给予优惠政策的行为。
据《新京报》报道,2006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85家,同比下降5.7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4.68亿美元,同比下降4.06%。其中全国金融领域(银行、保险、证券)新批设立中外合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12家,同比下降33.3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4.47亿美元,同比下降46.64%。
此外,高技术产业吸收外商投资稳步增长,宏观调控主要行业外商投资得到有效控制。2005年以来,未批准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外商投资新项目或扩大产能项目。2006年,钢铁、水泥行业实际使用外资呈现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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