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966966报道(记者付妤)前天晚上10点左右,在好吃街一个角落里,一男子小心地展开一张木桌,摆出一盒戒指、数十条项链以及一枚5分和一枚1元的硬币,开始吆喝:“硬币打的项链,只要18元一条!”
仿名牌式样的项链和戒指,很快引来一些选购者。
“你来晚了,款式都卖得差不多了,今天卖了十多条呢。”摊贩不无得意地对记者表示。记者趁机打听货源,摊贩称这些首饰都是自己的小作坊使用模具加工。
昨天,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有关人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第43条指出,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但这些便宜的首饰是否真如摊主所宣传那样,是用硬币打造,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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