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承德电(记者尉迟国利)自今年起,承德市首次对乡村医生实行财政补贴,每人每月150-200元,村医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当地县区级财政统一缴纳。承德市日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决定》,对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力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今年该市将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力度,除了对村医的财政补贴外,乡镇卫生院将一改自收自支的基本情况,按照服务区域、服务人口核定事业编制总额。原则上一般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在5000人以下的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财政供养3名,服务人口在5001-10000人的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财政供养5名,服务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财政供养7名;中心卫生院核定事业编制25名,其中财政供养10名。对乡镇卫生院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合作医疗、卫生监督、继续医学教育、健康教育、预防接种、突发疫情等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要业务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业务经费标准按实际工作量核定。根据乡镇人口规模,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卫生监督等财政供养人员,分别按每乡镇3人、5人、7人、10人的标准,人员经费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乡镇卫生院原全民和集体所有制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核定。
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该市乡镇卫生院“十一五”期间每年在总编制内还将引进1-2名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急需专业人才,其个人经费部分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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