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东京3月23日电(记者吴谷丰)日本德岛地方法院23日就遗留在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日本政府给予赔偿的诉求。
德岛地方法院审判长阿部正幸在判决时说,日本政府在解决战争孤儿归国问题方面实行了必要政策,政府的行为不存在违法性,因此驳回原告的赔偿诉求。
向德岛地方法院提起诉讼的是4名64岁至77岁的日本战争孤儿。他们从1982年起先后从中国返回日本,4人几乎都不会日语,其中3人靠领取生活保障费生活。他们以政府在实行战争孤儿归国政策和帮助他们实现生活自立的问题上没有尽到责任为由,要求政府向每名原告赔偿3300万日元(1美元约合118日元)。
日本战争孤儿是指日本在侵华战争期间跟随父母前往中国东北地区,在日本战败前后与父母失散,遗弃在中国的日本儿童。他们在中国收养家庭中长大,于1976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陆续返回日本。中日邦交正常化后,大约有2500名遗留中国的日本战争孤儿回日定居,加上家属共约9000人。他们在日本的生活大都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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