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梅楠实习生崔婷婷)在消防设备配套不全的情况下,开发商便将“左邻右里”家园小区的房子交付给业主使用。许多业主认为,这是开发商拿业主的生命当儿戏。昨日,小区业主们向本报热线反映,希望能引起开发商的重视。
据王先生说,他当时考虑购买“左邻右里”楼盘,就是看中楼盘的地域性和安全性,加上开发商有一定的知名度,信誉又好,王先生在2005年6月正式签订买房合同,购买了该小区2幢小高层一套精装修的单身公寓。合同中,双方约定2006年11月份交付使用。到了正式交房时间,开发商(浙江中浙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违约拖延交房,对于推迟交房的赔偿,开发商至今没有给业主一个说法。
2006年12月份,房子终于交付使用,小区物管处(南方江鸿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给业主们颁发的临时合约中明确注明,商住楼消防器材无缺少和失效,消防设施验收合格。业主们入住后才发现,所谓的消防设备齐全,其实只有消防主水管,理应配套的消防水带和枪头根本没有。如此状况,很明显是不符合交房条件的。王先生和一些入住的业主们多次和开发商进行交涉,希望能够引起重视。但令人失望的是,对方根本不理睬,导致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就业主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左邻右里”小区进行调查了解,该小区的单身公寓是2幢11层的小高层楼盘,每层楼走道有5处消防栓设施。记者对这2幢楼的每层都进行察看,发现近百个消防栓内只有消防水管,根本不见消防水带和消防枪头。不仅如此,记者还发现,该小区A组团的地下车库所配的消防栓同样存在上述情况。采访中,一位陆先生告诉记者,他本人也居住在此地,小区内所谓的消防设备只是形同虚设,如果真的出现火灾,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开发商如此做法,是在拿业主的生命当儿戏。
对于小区消防系统配套不齐全,记者联系了南方江鸿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姜军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的消防系统是经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所有消防设备配套应当是齐全的。至于楼层和地下车库的消防栓内为何没有消防水带和枪头,物管公司不清楚。
中浙房地产开发公司朱经理说,新建房子交付时,因当时小区物管没有进场管理,开发公司为防止消防配套件被盗,将水带和枪头临时取下集中保管。现在,小区物管正式进场管理。对于消防设备,双方正在办理交接手续,之后,将尽快给予安装到位。南京江宁区消防大队张参谋说,开发商不得随意拆卸消防设备,如有违反,业主可以向消防部门反映。经查实后,消防部门将会对开发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消防有关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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