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王士彬、刘玉书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公布施行10周年座谈会今天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回顾总结了国防法实施情况,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国防法的任务和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秘书长盛华仁出席会议并讲话。
曹刚川在讲话中指出,国防法公布施行以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军队各级党委、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推进国防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军事立法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加快了国防和军队建设法制化进程;军事执法工作得到加强,提高了依法领导和管理国防事业的水平;国防法制宣传教育持续深入,增强了全民国防法制观念;军地团结协作,促进了国防法各项规定要求的落实。
曹刚川强调,贯彻落实国防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研究解决国防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国防建设各个领域工作的关系,以及国防法制建设各个方面的关系。要着力抓好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的重要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使国防动员准备与军队的军事斗争准备同步推进。要加强国防法制建设,按照国家立法工作总体部署和军队“十一五”立法规划,继续推动国防立法进程,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法制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国防法宣传教育,依法履行国防职责,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维护国防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盛华仁指出,10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国防法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军情,是一部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好法。他强调,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国防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国防和武装力量建设的法制化水平。要大力抓好国防立法工作,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紧紧抓住执法这个环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加强在国防执法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要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切实防范和纠正违反国防法律法规的现象。
座谈会上,中央军委办公厅领导报告了10年来贯彻落实国防法的主要情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民政部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领导先后结合工作实际,介绍了贯彻落实国防法的情况和体会。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央军委法制局主办。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解放军四总部、驻京各大单位和中央军委办公厅领导,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中的军队委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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