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邹声文)根据中国科协23日公布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以学术团体、专家的名义参与商业广告宣传被界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规范》指出,学术不端行为是指“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的各种造假、抄袭、剽窃和其他违背科学共同体惯例的行为”。
———故意作出错误的陈述,捏造数据或结果,破坏原始数据的完整性,篡改实验记录和图片,在项目申请、成果申报、求职和提职申请中作虚假的陈述,提供虚假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文献引用证明等。
———参加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评审及审稿工作;在各类项目评审、机构评估、出版物或研究报告审阅、奖项评定时,出于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而作出违背客观、准确、公正的评价;收取评审对象的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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