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电视台经济新闻联播报道19日,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在高中教育阶段,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消息发布后,受到了广东业界人士的质疑。
近两年来,曾40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择校费问题的广东省政协委员孟浩认为,这一规定并不能起到推动公平教育、减轻教育负担的作用。
有教育界人士认为,把择校费等同于学费,可能会进一步推动社会对所谓优质学校的盲目追捧,无疑是变相推动择校风。教师肖兵说:“不能用市场经济规律去办公办教育,如果允许收择校费而且择校费的一半还给学校,我认为是默认了学校有小金库。”
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23日则表示,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相关文件,具体政策如何也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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