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海鹰通讯员黄勤)13年酝酿,8次审议,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因为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而成为备受关注的热点。记者昨日从厦门新华书店获悉,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单行本及相关辅导材料昨日已到货并开始上架销售,与《物权法》一道摆上书架的还有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单行本及相关学习辅导材料。
《物权法》约22000字,分为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共5篇19章247条。虽然《物权法》还未开始正式实施,可是许多市民和我市的法律界人士都非常关注这部法律,《物权法》单行本及相关辅导学习材料在厦门新华书店中山门市部仅上架一天,就售出了100多本。中山门市部的负责人介绍说,一部法律书如此受到市民欢迎,连一些畅销书都比不上。一位购买了《物权法》单行本的退休干部告诉记者,要懂法、用法,首先得学法,《物权法》和群众的生活非常密切,像“70年后商品房是否还是自己的”“基金股权是否可以质押”等等问题,这部法律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建议市民群众都来学习它。
《企业所得税法》约6500字,共8章60条。这部法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这部法律与企业经营发展有着密切关系,因此备受企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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