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因前妻倪某婷拒绝复婚,心胸狭窄的王某存竟手持利刃当街连捅倪40多刀,致使她死亡。近日,福州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案情回放:复婚无望杀前妻
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王某存现年40岁,毕业于国内一所名牌大学,案发前为福建某出版社编辑,平素体健,性格内向。
离婚后,王某存后悔并多次提出复婚要求。遭拒后,他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威胁倪某婷。被害人因此极端害怕,四处躲着王某存,并搬到同学家和单位宿舍居住。
2006年7月18日傍晚,王某存在夜市上购得一把弹簧匕首,之后到位于福州市古田路的倪某婷单位附近预伏守候。19时30分左右,见倪某婷从单位出来,他便尾随其后。双方发生争执后,王某存挥起弹簧匕首朝倪某婷身上连捅40多刀,致使对方当场死亡。
王某存杀人后,往古田支路上逃跑,并将匕首扔进路边的垃圾桶里。水部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在过路群众的指引下,很快就将他抓获。
经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的专门司法鉴定,认定王某存无精神病,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
庭审现场:被告人多方狡辩
在近日庭审中,公诉人首先宣读了起诉书,认为王某存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作案手段极为残忍,主观恶性较大,应予以严惩。
受害人倪某婷的父母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们为晚年丧女而痛不欲生,希望法院除判处王某存死刑外,还应让王某存赔偿他们经济损失。
被告辩护人:王某存罪不至死
记者注意到,王某存在庭上神情镇定,并不慌张。他的辩护人认为王某存虽然有罪,但罪不至死,因为他有不少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一、王某存在作案后并未逃走,而是直接往不远处的派出所方向走去,且在被抓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见他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二、他的家族有精神病史,王某存作案时的精神状态可能不太正常。三、本案是因婚姻家庭纠纷引起的,王某存的主观恶性不大。在此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应判处他死刑。
公诉人:王某存作案后并未自首
对此,公诉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反驳称:王某存作案后并未自首,因为他扔掉了作案凶器,且在经过派出所时并未停下,而是在超过派出所一段距离后才被抓获。同时,他并无悔改之心。从王某存的家庭生活经历上来看,他经历了三次婚姻均告失败,但他并未吸取任何教训。即使是在他被捕并被关押在看守所后,为了逃避惩罚,仍然装疯卖傻,谎称其有精神病,最后被鉴定机构鉴定为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福州晚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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