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贺小巍)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防止道路交通恶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于3月22日联合下发紧急通告,决定对全省11条国道省道山区危险路段采取限时通行交通管制。
采取交通管制的路段为:316国道汉中褒河至凤县杨家店段、212省道宝鸡桑园至凤县双石铺段、108国道周至马召至洋县槐树关段、210国道西安沣峪口至镇巴铁匠垭段、201省道白水至延川段、303省道延安枣园至定边彭滩段、眉县至留坝姜窝子段、307国道吴堡至靖边段、210省道陈仓区潘家湾至太白段、316国道安康至白河段、302省道榆阳青云寺至佳县段共11条道路。以上路段自3月22日起实行限时通行,即从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7座以上(含7座)营运客车禁止通行,其他车辆可照常通行。
通告还规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今后上述路段若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除依法追究肇事车辆、肇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公安、交通部门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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