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信箱
士兵退役的情形有哪些
某部战士杜磊近日致信本栏目说:我是入伍5年的士兵,想今明两年内退出现役。请问:我可以在今明两年内退出现役吗?士兵退役的情形有哪些规定?
本栏特约请北京军区法律顾问处律师荀恒栋、赖祥富回复:
士兵退役情形的规定包括:一是义务兵退伍的情形。
1999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修订的《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41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未被选取为士官的……一律退出现役。”二是士官退役的情形。《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41条规定:“……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进入下一期继续服现役的和符合退休条件的,一律退出现役。”也就是说,你作为一名士官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应当退出现役。1999年12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士官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退出现役:(一)服现役满本期规定的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二)服现役满30年或者年满55岁的;(三)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四)国家建设需要调出军队的;(五)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于继续服现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