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春季,没有什么事件,能像重庆“史上最牛钉子户”这样,长久的刺激国人的神经了。并且,随着本届“两会”的召开,“最牛钉子户”和《物权法》几乎成为了一对孪生兄弟,供世人思考品鉴。民权,到底什么是民权?仅仅是一种政治层面的象征吗?人民到底有哪些实实在在的权利?我想,大家都想通过“最牛钉子户”的命运,得到一个可供参考的具体答案。
但是,某些“观火”的情绪蔓延开来,无论是支持强拆或奉劝房主自拆,还是支持房主“顶住”以挺过大限,在我看来,不少带有点“坐山观虎斗”的意味,这就不好了。这个时候,谁出来说话表明态度,都有可能招致反对者唾沫相向。
笔者主张将这间已经成为“孤岛”的民房由政府出面收购,使之永久保存。一如重庆其他著名的自然、人文建筑,成为中国一个难得的可供子孙观瞻的“民权标本”。这样的标本,已经不同于任何体制下的王权和民权博弈的意义,而是反映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如何处理好公众利益和民众利益和谐共生的重大实践问题。
当我们距离事物太近,甚至身居利益之中,往往“云深不知处”,从而易形成错误判断,做出不可挽回的错误行动,这,我们已有了太多的教训。对待“最牛钉子户”,也是这样,从房主“顶住”压力到现在,按现有的法律,似乎还真难得判定谁有理谁无理了。当地法院支持拆迁的意见一下达,就引来广泛的舆论反对。到现在的消息是,强拆仍未进行,这让人欣慰,也反映出当地政府、当地法院对待民权的一种审慎态度。我们知道,一旦政府真格动粗,中国没有一个人做得成“钉子户”的。关于强拆的新闻,从来就没有消停,被强拆户中,应该不乏比此位房东更有武力和血性、金钱甚至权力的人。从这个意义上说,钉子户出现,也说明当地民生环境并不怎么糟糕。所以,保存这个标本,无关乎法律的“尊严”、政府的“形象”、开发商的“面子”,反而具有积极意义。犹如被农夫挡在门外一筹莫展的英王,这个民权典故不照样被世人津津乐道吗?这有损谁的形象呢?
建议当地政府在这个国人关注的时刻,积极作为。民情沸腾,事关和谐,稍有差池,遗祸无穷。当然,保存这样的孤岛,需要将原有的“宏图大业”做做修改,需要一些技术的论证支持。笔者希望政府尽快出面,与房主达成谅解协议,以保留“民权标本”这个“公共利益”为理由,将整个孤岛收购,并把这个钉子户的生产生活安置妥当。这个孤岛,从此不为开发商和房主任何一方所左右,而由政府作为民权标本永久原样保存。这样的意义,是否超过了任何一种GDP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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