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专电(驻京记者王星)“建立会员学术诚信档案,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个人进行记录,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通报。”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委员会今天在京发布了《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
《规范》共计四章二十八条,第一章总则共四条,号召广大科技工作者坚持科学真理,维护科学诚信,自觉承担起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共十三条,规定了科技工作者日常行为准则,包括课题申报、实验数据保存、科研合作、署名权原则、利益冲突、科学道德教育等问题,第三章学术不端行为共八条,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提出了具体的标准。第四章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共三条,明确了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处理原则和程序。
中国科协常委、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杜祥琬院士表示,此次发布的《规范》以促进科学道德建设为出发点,以科技工作者为主体,立足中国科协实际,着力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促进创新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
据悉,为进一步促进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中国科协还将陆续制定《全国学会科学道德规范》和《中国科协期刊科学道德规范》,积极发挥所属167个全国学会、31个省区市科协和421种科技期刊的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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