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广深高速公路广州站设卡查处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下图)。
用纸粘在车牌上,故意将车牌遮住、用污泥故意将车牌遮盖、在车牌上覆盖一层薄膜、贴上印有“百年好合”的红纸、用布将车牌包住———这些都是驾驶人为了逃避公安交警部门电子监控技术处罚的伎俩,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在一个小时内就看到有十多辆车被当场查处,驾驶人被罚款扣分并当场改正。据统计,今年一月至三月,高速公路一大队共查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139宗,对预防交通事故和防止该类车辆发生事故后逃逸起到了较好的防范作用。
本报记者 蔡惠中 实习生 王锦彬 摄影报道
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此类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对驾驶人处以二百元罚款,记3分,并责令当场改正。从2007年4月1日起,可依据公安部91号令加大对实施该违法行为驾驶人的记分分值(记6分)。
(子琦/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