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3月24日电(记者王军红)今天下午记者从浙江海事局获悉,因劳务纠纷而被扣滞留在印度尼西亚的二十三名浙江省舟山船员,在宁波海事法院舟山庭法官的妥善调解下日前回到祖国,结束了长达一年多颠沛流离的国外生活。
二零零五年十月,中国籍渔船“海兴七”号等六艘赴印度尼西亚渔场捕鱼。由于印度尼西亚当局海洋渔业政策出现变化等因素,先后被当地官方扣押,其中浙江省舟山市“海兴七”号、“海兴八”号两艘渔船以及船上的二十三名船员同时被扣留,造成船员无法开展捕捞作业。
由于船舶被扣,正常的捕捞作业中断,船员工资长期得不到支付,使船员生活陷入困境。
今年二月底,倪光亮等二十三名船员通过各种渠道,向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提出扣船申请,并分别主张对该两艘渔轮享有船舶优先权。
法院接到申请后,迅速与印度尼西亚官方取得联系。经过一番沟通后,法院依法裁定对“海兴七”号、“海兴八”号轮采取海事请求保全措施,并对该系列案件诉讼费用全部予以免交。
调解过程中,船员们和船东非常体谅对方的难处,船东也诚恳表示愿尽最大努力偿还工资。
在法官的精心调解下,二十余件劳务纠纷案当天全部调结完毕,同时签发并送达了调解文书。
昨天上午,当在印度尼西亚滞留一年多后刚回国不久的二十三名船员,从宁波海事法院舟山法庭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五十四万元被拖欠的工资时,喜极而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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