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明年底,设区市各排污单位的排放是否达标,将有案可查。目前,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从本月开始施行。昨日,省建设厅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要求,各设区市的排水监控系统必须在2008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
《通知》指出加强排水监测监控是实施城市排水许可的前提,也是数字化城市管理的需要,所以,当务之急是建立排水监测监控系统和监测机构。
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要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尽快建立排水监控系统。对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必须在明显并易于管理的位置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并与设区市的监控系统实现联网。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我省正大力推动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实施排水许可有利于进一步明确排水(污水处理)、达标排放、超标处罚的责任主体,有利于区分污水处理上下游之间责权关系、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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