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 涪陵区法院日前对砸烂宝马车伤人一案作出判决,5名被告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18年。
涪陵区检察院介绍,2006年9月,被告人方伟得知其朋友罗志宇与杜舟因故发生口角打架,便与余廷志、黄波、陈鹏、朱伟、谭漪等人共谋,认为罗志宇受伤是彭波指使他人所为,便到处寻找彭波报仇。
之后,陈鹏在涪陵城四环路华丰宾馆门前临时停车处发现龚涛上了胡平开的宝马车。因龚涛体貌与彭波相像,陈鹏误认龚涛为彭波,便打电话给方伟等人。余廷志、黄波、朱伟、谭漪4人手持大砍刀向宝马车两侧车门猛砍,将车门等处砍坏后,又将刀伸进车内后排猛刺被害人龚涛,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龚涛全身多处锐器伤、失血性休克,经鉴定为重伤。宝马车被砍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541元。此外,方伟等人还先后在涪陵某大酒店娱乐城及歌城等地将氯胺胴(K粉)9次分别贩卖给吸毒人员王某、刘某、彭某、申某等人。这一团伙还多次故意伤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