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3月24日讯 济宁一市民石先生右肾患有结石,却被市区某医院诊断为左肾患有结石,并对其左肾实施了体外冲击碎石,结果导致患者出现呕吐、血尿等不良反应。近日,经过济宁市消费者协会调解,该患者获得赔偿1800元。
3月9日,济宁市中区的石先生来到济宁市某医院治疗肾结石。该医院经B超检测,诊断石先生左肾有两块结石,并对其实施体外冲击碎石。由于石先生患病多年,曾于2006年8月在乐陵一医院做过检查,当时诊断为右肾结石,所以实施碎石前,石先生特意提醒医生说:“是右肾结石。”很快,该医院便为石先生做完了体外冲击碎石。
可是,没多久,石先生便感觉身体不适,出现了呕吐、精神不振、四肢无力、血尿等不良反应。刚开始,石先生和家人还以为是正常反应,没太在意。然而,不良反应却越来越严重,这引起了石先生和家人的担心。3月10日,石先生去济宁市另一家医院检查,结果令他大吃一惊,该医院的诊断为石先生右肾患有结石,而左肾却被做了体外冲击碎石。
石先生随后找到为其实施体外冲击碎石的医院,要求赔偿。主治大夫答应石先生为其治好肾结石,并愿意承担误诊的损失,可后来却借故拖延。无奈之下,3月15日,石先生将该医院投诉至济宁市消协。20日,经调解,石先生获得赔偿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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