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24日电根据当地时间3月22日在美国众议院提出的一个重要移民法案,在2006年6月1日前入境的非法移民,只要缴纳2000美元罚款,学习英文,等候6年并至少离开美国一段短暂的时间,就可以成为永久居民和公民。
改革移民法重要一步
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主管移民权益事务的主管费兹说,可以证实在2006年6月1日前已在美国的非法移民,将符合资格申请身分合法化。在申请身分合法化期间,只有一家之主需要离开美国,再通过入口港合法返回。
法案提出者之一、伊利诺伊州民主党众议员古铁雷斯说,在8月份休会前,国会有90天的时间讨论和通过这个法案。他敦促移民与他们选区的议员联络,要求议员投票支持该法案。
移民团体和西语裔组织称赞该法案是迈向改革移民法的重要一步。但部分保守共和党人认为,该法案奖励犯法的人,他们誓言将全力反对该法案。
要求先离境不可行
法案提议将每年的签证额从6.5万个增加至11.5万个,并提议建立一个临工签证新类别H-2C。这种签证的有效期为3年,签证期届满后可延期3年。申请这种签证的雇主必须首先雇用美国工人,然后才能申请外国劳工。此外,在失业率超过9%%的地区,外国劳工必须拥有高中毕业文凭。
这些临工和他们的家人如果符合某些规定,其中包括通过刑事背景调查﹑符合英文和公民法规定,以及缴交罚款及欠税,将获得途径申请永久居留和申请入籍。
前联邦人权委员李艳虹表示,这个制度并不可行,因为一旦离境,便会提高不能入境的危险性,加上经过联邦多番扫荡后,移民对政府已不太信任,移民未必会参与,如此一来移民改革变成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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