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重婚罪案开庭,他可能因此获刑两年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涉嫌重婚罪一案,不久前已在北京法院首次开庭。知情人士透露,因邱晓华收受礼金尚未构成受贿罪,司法机关或主要追究其重婚罪法律责任,而此罪最高刑期是两年。
在中国腐败官员名单上,邱晓华是第一个因涉嫌重婚罪被追究的省部级高官。今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邱晓华严重违纪案件的表述是:“经查,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今年“两会”前夕,邱晓华亦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
其实,邱晓华严重违纪案件主要涉及三方面情况:一是邱晓华自2003年起,先后4次收受礼金,总计约22万元;二是邱晓华涉嫌重婚罪;三是有关部门查出邱晓华与多名妇女通奸,并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动。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司法机关主要追究邱晓华涉嫌重婚罪的法律责任。经有关部门严格查处,邱晓华收受礼金或不足以构成受贿赂罪。原因在于,受贿罪是收钱后为对方谋取利益。而邱晓华案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实并不典型。官员生活纳反腐视野
另据透露,此案不久前刚一审开庭,但案件并未公开审理。而北京法律界人士表示,未涉及重大刑事问题的案件一审时,通常在当事人居住地的区级法院审理。由于国家统计局职工宿舍位于西城区,记者致电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该院有关人士并未对邱晓华一案是否在该院开庭给予回应,并表示刑事案件的立案情况不接受公开查询。
北京赢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云清律师表示,根据中国《刑法》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此,纪检部门有关人士表示,之所以对此案严厉惩处,表明中央对官员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据指出,官员生活圈也纳入中央反腐监管中。(综合新华社等)邱晓华违纪案主要事实收礼金
2003年 收受上海福禧投资控股董事局主席张荣坤10万元港币;2003年收受澳门某企业陈某2万元港币;2005年某省公司董事长王某,以给邱妻治病为由向其赠送5万元人民币;2006年收受某省农村社会调查队队长付某5万元人民币。涉重婚
1983年,邱晓华与聂春荣结婚,生有一女;2003年下半年,邱与上海女记者姜某发生不正当关系。2004年起,邱每月给姜某1万元生活费。2005年7月,二人在北京合资购房一套。2005年8月,姜某为邱生一子。这期间,二人以夫妻名义出双入对。涉色情
有关部门查出邱曾与多名妇女通奸,并在境外涉及色情活动。义出双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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