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 (记者张莉莉)国家机关到企业检查是职责所在,但如果次数太多对企业而言就是一种负担。长春市某房地产公司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半个月内被执法机关4次检查,最后还是在省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的介入下,2天时间解决“检查困扰”。
“您好,是省软环境办公室吗?我们公司在半个多月的时间内已经连续接受了4次检查,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2005年7月20日,省软环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一早就接到了这样的电话。
原来,该房地产公司从当年第二季度开始,就连续接受了几级执法机关的检查,先是区内两个执法机关,后是长春市执法机关。当年7月18日,省执法机关联合有关部门又到该公司进行检查。尽管这些检查都合情合理,但企业在短时间内连续接受检查,已经影响正常运作。“软办”2天解决检查困扰
省软环境办公室接到此投诉后,当天就组织人员到省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协调。经了解,省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是根据群众举报,对该公司是否存在违法问题进行调查。此前,他们并不知道那些机关还曾到该公司检查过。省软环境办公室的到访,引起了省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重视。
省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亲自组织检查人员开会,要求检查人员在调查时不要影响企业的正常工作,对长春市执法机关已作出的检查结论直接参考使用。在第二天,省执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检查人员就从企业撤出,账目归还企业,该公司反映的“检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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