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颜剑虹通讯员云帆) 纸厂工人罗某嫌打工来钱慢,竟与工友合谋拐卖侄子换钱,不过法网恢恢,他所面临的将是六年铁窗生涯。
罗某是广西德保县人,来厦后在县后社一纸箱厂当工人。不过罗某觉得打工来钱太慢,竟萌生了拐卖侄子小达(化名)的想法。
2006年7月10日17时左右,罗、郭二人将小达带到厦门市嘉园路一酒楼包厢,以人民币18200元的价格将小达卖给了许某婷。
案发后,罗某于2006年7月21日被广西德保县公安局抓获;次日,郭某到案并向公安机关交代了事实经过;2006年7月23日,小达被解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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