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这冰箱用了10多年了,一直好好的,干嘛要换啊,真不会过日子!”近来,张大妈跟新媳妇闹了点小别扭。原来媳妇为了表孝心,给张大妈换了台新冰箱。张大妈非但没领情,还数落媳妇不会过日子,媳妇也是一肚子委屈。
以后像张大妈家的这种家庭矛盾就不会再出现了,因为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起草了《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制定方特别强调,该《细则》正式实施后将强制要求生产厂家对其家用电器产品标明安全使用期限,以改变家电使用过程中“长生不老”的现象,从而为消费者的安全负责。目前该《细则》起草完毕,已交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审批周期约为半年,估计今年可以出台。
打破“长生不老”误区
寿命短于国际标准
据悉,在保证安全性和经济性的前提下,《细则》(草案)规定了各种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的最低行业标准:空调的安全使用年限是15年,洗衣机8年,电冰箱12年,其他小家电各不相同,多数在10年左右。
《细则》的出台将有望改变家电行业普遍存在的“超龄工作”现象。据记者了解,目前家电企业大多对产品的使用寿命讳莫如深,生怕明示后,寿命过短会引起消费者对产品质量的怀疑,所以干脆不标注。如此一来,作为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形成对家电使用寿命的正确认识。
据业内专家介绍,其实类似的规定国外早就已经比较规范了,按目前国际通行的标准,常用家电的正常使用年限为:电冰箱13~16年;洗衣机12年;电吹风4年;个人电脑6年;电热水器12年。将其对比目前《细则》(草案)中的规定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我国规定的寿命都要短一些。
制定方还特别考虑了“水”的因素,凡是与“水”有关的电器都要特别注意,比如洗衣机、热水器等等。水和电的接触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在安全使用年限上将严格控制。
厂家可自定使用年限
安全保质期内厂家负全责
据了解,《细则》(草案)强制要求所有家电产品进入市场都必须标明安全使用年限,但并不是“一刀切”,不是要求所有厂商的同类产品全部标注统一的安全使用年限。
《细则》(草案)中规定的年限是对某类产品使用年限的最短标准,即对厂商技术部门的最低要求。例如,《细则》(草案)中要求洗衣机的安全使用年限是8年,那么就是要求所有厂商都必须保证本品牌的洗衣机最短寿命是8年,并且予以标注明示。一些企业根据自己产品的特点,也可能会标明自己产品的使用年限长于规定的年限,比如洗衣机厂商标明自己的产品安全使用年限是10年,这也是允许的,但是在厂商所标明的安全期限内,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所有的责任将由厂商承担,这也是企业对消费者所作出的安全承诺。
同时,还要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年限的标注还意味着:如在安全使用年限之后出现问题,生产厂家将不再对产品质量负责,也不承担维修责任。因此,消费者要增强对家电使用寿命的认识,时刻关注自己家电的“安全保质期”。
要为“寿终”家电安排后事
废旧家电回收市场潜力大
《细则》(草案)中还特别提到进入二手市场的家用电器全部要进行重新评定安全使用年限,经过维修的家电,也要经过专业部门的重新评定,长期停用的家电,也可以进行二次评定。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废旧家电中含有大量钢铁、铜、铝等贵金属及其他资源,经过技术处理,各类废旧家电资源回收利用率甚至可以达到80%以上。此项《细则》的出台,势必会使更多的到期家电“寿终正寝”,因此潜在资源和利润也十分可观。
据专家介绍,尽管电子废物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但是经过回收、处理、加工,利用的价值仍然巨大。电冰箱、空调机、洗衣机、计算机、手机、印刷电路板,以及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办公产品经集中处理加工后,60%~80%可以被分离成纯度较高的再生资源。据分析,回收2吨废旧家电可获得1吨铁,与高品位的铁矿相同;回收14吨废旧家电就可获得1吨铜,而从铜矿中提炼则需20万吨(我国需要30万吨);随意搜集1吨电子板卡中,可以分离出286磅铜、1磅黄金、44磅锡,仅1磅黄金的价值就是6000美元。
但是,目前废旧家电回收体系还难以深入,我国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基本处在“技术无支撑、政策不配套、回收体系无着落、政府部门行政多交叉”的状态,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黑白电视机 10至12年
彩色电视机 8至10年
电熨斗 9年
电子钟 8年
电暖炉 18年
电热毯 8年
电饭煲 10年
电冰箱 13至16年
录像机 7年
个人电脑 6年
电风扇 16年
野外烧烤炉 6年
煤气炉 16年
电热水器 12年
洗衣机 12年
电话录音系统 5年
电吹风 4年
微波炉 11年
电动剃须刀 4年
当前部分常用家电
国际标准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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