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5日电沪深共有6家上市公司于24日披露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管或这些人的亲属不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并表示已按照《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些行为作出了处理,相关收益也将收归上市公司。
据了解,《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6家公司披露的情况及相关处理措施,正是从这一角度出发及在这一法律基础上作出的。
这6家公司包括保税科技、泰豪科技、S酒鬼酒、胜利股份、神火股份和佛塑股份。如神火股份披露,公司副总经理宋效军未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证券账户,存在亲属使用其账户违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2006年从中获取收益26489.28元,违反了有关规定。董事会已责令宋效军将其违规收益全额上缴公司财务部门,并由公司董事长给予警示谈话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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