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发布通知,即日起至4月25日,在全国范围内征求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草案)》的意见。根据通知要求,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将负责征求、收集湖南地区全国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法学教学研究等有关单位的意见。
这是一部促进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草案。草案对促进就业工作的机制、政府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职责、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规范市场秩序、职业教育和培训等作了明确规定。
读者可直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站(www.npc.gov.cn)提出意见。
(草案全文详见中缝D7-D9)实习生胡远志 记者曾鹏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