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林宣言》迈出挽救欧宪条约的艰难第一步环球聚焦
新华社记者 刘向 潘革平
欧盟50周年庆典的重头戏《柏林宣言》几经修订终于在23日出炉,25日在德国柏林的德国历史博物馆获得通过。
作为欧盟里程碑式的文件,《柏林宣言》经过了近3个月的准备,直到23日才最终定稿,是不同利益方平衡的产物。一周前,欧盟轮值主席国德国总理默克尔访问波兰,经过一番斡旋才获得了波兰政府对宣言的肯定。
为避免对有争议的《欧盟宪法条约》展开争吵,从而拖累整个欧盟改革,放弃使用“宪法”字样不失为务实的选择。同时,采用了更为成员国接受的“共同基础”提法,并不意味着德国放弃《欧盟宪法条约》的改革目标。
德国政府官员23日说,《柏林宣言》中不提“宪法”字样,目的是将各成员国在《欧盟宪法条约》上的分歧放到今年6月底的欧盟峰会上解决。欧盟峰会将寻求通过一个“路线图”计划,目标是在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通过新的《欧盟宪法条约》。
德国媒体普遍认为,《柏林宣言》确立的“共同基础”这一目标无疑将给新的《欧盟宪法条约》谈判注入动力,并有可能指出一条走出欧盟宪法危机之路。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措辞意味着:两年前遭到法国和荷兰全民公决否定的《欧盟宪法条约》必须加以修订,欧盟要创新确立一个“共同基础”,可能意味着要通过一个《基础条约》以挽救《欧盟宪法条约》的实质内容。
无论什么形式的“共同基础”,要在2009年6月生效必须得到所有27个成员国的批准。根据经验,这一过程至少要18个月。这意味着,有关《欧盟宪法条约》的谈判必须在今年年底前结束。卢森堡首相容克近日也表示,希望今年年底前完成新的《欧盟宪法条约》文本的谈判。他同时呼吁,将这份文件命名为《欧洲基础条约》。
《柏林宣言》为欧盟走出制宪危机迈出了第一步,为欧盟政治一体化发出了积极信号。正如德国《法兰克福汇报》所言,“有一点毫无疑问:一个人只要看到了欧盟50年的成就和未来任务,就很难低估欧洲一体化或者认为欧盟已经走到了尽头”。
据新华社柏林3月24日电背景资料
欧盟50年大事记
1957年3月25日,法国等六国在罗马签订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统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条约生效,两个共同体正式成立;
1965年4月8日,六国签订《布鲁塞尔条约》,决定将这两个共同体和1951年成立的欧洲煤钢共同体的机构合并,统称欧洲共同体。1967年7月1日,《布鲁塞尔条约》生效。后经6次扩大,欧盟成员国增至27个;
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马斯特里赫特首脑会议通过了《欧洲联盟条约》,通称《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简称《马约》)。1993年11月1日《马约》正式生效后,欧共体并未就其称谓的变更问题作出决定,但欧共体内和国际上越来越广泛地使用欧洲联盟(简称欧盟);
1995年3月26日,对各类人员取消边界检查的《申根协定》在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西班牙、葡萄牙7国间正式生效。目前,《申根协定》的范围已扩大至15个欧洲国家;
1996年12月14日,欧盟都柏林首脑会议通过了《稳定和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货币汇率机制》的欧元运行机制文件;
2000年12月7日至11日,欧盟在法国尼斯举行首脑会议,通过了旨在改革欧盟机构、为欧盟东扩铺平道路的《尼斯条约》草案;
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流通;
2004年10月29日,欧盟25国首脑在意大利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
2005年,法国和荷兰先后举行全民公决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欧盟推进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努力因此受挫;
2006年5月27日,在欧盟外长特别会议上,各成员国表达了其共同政治意愿,即最迟于2009年完成这部基本法条约的批准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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