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25日电(记者刘云伶)山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文件,要求中小学及幼儿园逐日填写日志,并存档备案,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规定定期检查,建立专门档案。
记者在山西省教育厅了解到,根据此次出台的《关于加强今年全省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学校每日必须填写“安全日志”,对学校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排除;实施有困难的学校,要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完善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因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校长一律撤职。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的班容量要控制在56人以内,杜绝因班额大引发的安全事故。同时,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对凡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重点班、补课等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对校长及主管部门领导要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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