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人事部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正式下发通知,规定十类人员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的要求。
人事部要求,提出职称外语考试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防止职称外语考试“一刀切”,防止形式主义。
通知提出,要分级确定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人事部将根据当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命题和考试情况确定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全国通用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再确定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和有效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并认真做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工作。
据悉,2007年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时间由原来的2007年4月8日调整为2007年6月30日。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消息
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考试的;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以其他方式证明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经审核确认,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的;
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经省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可放宽至县级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地市以下单位,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龄较大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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