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3月25日电(记者刘宝森)记者从山东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获悉,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五保户财政供养已覆盖28万人,集中供养率超过60%。
据山东省民政厅救灾救济处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山东已基本形成了对财政困难县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落实办法,通过督促各地将五保供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分担的筹资机制基本形成。
同时,山东省加快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能力。截至2006年底,山东省共投入建设资金15亿元,完成改建、新建1152处敬老院,28万人中有17.08万人实现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超过60%。
据介绍,山东计划全省集中供养率在今年达到70%,“十一五”末达到80%,基本实现全面集中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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