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一丹 |
晁继周 |
电话暗访:
记者:针孔摄像机,有这种东西吗?
售卖者:有啊。体积有从1厘米到3厘米不等,带发射器,带电池,无线的。
记者:那它的隐蔽性呢?
售卖者:有什么隐蔽的地儿,你往里一塞不就完了吗。有一毫米的洞就可以看。
记者:那需要什么手续吗?
售卖者:不需要。
记者:就直接拿钱去买就可以了是吗?
售卖者:对。
记者:比如说这种东西要万一被发现了,我也不懂,在法律上会负什么责任呢?
售卖者:出了事这是您的责任,您去犯法,我卖给您菜刀,您杀了人,我负责任吗?对吧。
记者:那就是说卖完了以后就不管了?
售卖者:我跟您说负责任,我也不可能负责任,对吧?不是说不管了,我们这个产品的质量肯定有保修。
解说: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生产、买卖、使用偷拍、窃听设备是违法的。不过现在,不使用法律禁止的设备一样可以很方便地偷拍。手机已经普遍具有拍照、摄像的功能,技术指标也越来越高,各厂商还以此作为一大卖点。甚至有人在网上推荐哪一款更适合偷拍。只要有手机、相机或是DV在手,你可以随时将别人摄入镜头。
张新宝:这种技术它是中性的。它既可能给人们带来福利,它也可能会成为某些人犯罪或者是侵权的工具。技术上面,只有对那些完全是用于侵权目的那些技术予以限制。
解说:不久前,一个偷拍者就是用相机在北京一家大型商场的女厕所进行偷拍。有趣的是,他偷拍的同时,自己也被商场安装的监控设备拍了下来。
警察:这就是案发地。这是女厕所的门口,这是那个违法嫌疑人。你看他趴女厕所门口这儿看了一眼,确定有人,然后再回了一下男厕所。然后你看他又在这儿看了一下没人,然后进女厕所了。正好这儿有一个镜子,还能看见他在这儿蹲下,然后拍照的这个镜头。蹲在这儿呢,正好这镜子能照着他。然后你看,他出来了,跑了。逃离现场了,就这么一个过程。
解说:在这起案件的破获中,监控录像起到了重要作用。
警察:一方面,监控系统为这个案件破获提供了有力线索。另外,在处理案件过程中,监控录像是一个非常有力的证据。
解说:摄像头在预防犯罪、帮助破案方面能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如果摄像头的安装涉及到一些敏感地带,就会引发是否侵犯隐私的争议。同是商场,刚才的摄像头安装得当,打击了犯罪;但是,另一家商场安装在收银台上方的摄像头就让人心里有些别扭。因为你输入的密码也有可能被摄入镜头。
暗访片段
记者:它不会拍到我们的密码吧?
营业员:什么?
记者:我问你那个东西。
营业员:待会跟领导反映一下吧,我们没注意到这个问题。
解说:除了安装位置,录像资料的使用也会引起隐私争议。2003年,上海一所高中的学生魏罡和女友在自习教室接吻,被校方安装的摄像头拍了下来,并将全过程作为不文明行为在全校播出。此事一出,就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魏罡:至少它放出来是不应该的,我觉得。它这行为是侵犯了我们的隐私。
解说:而现在,四年过去了,我们身边的“电子眼”越来越多“电子眼”应用中的隐私安全保护日益成为民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办公楼、商场、住宅小区、学校、娱乐场所、交通干道,你走到哪里,都会有眼睛注视着你。和偷拍相比,这些“电子眼”可以说是“明拍”。它们对于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共秩序起到的重大作用毋庸置疑,但是,公共安全与个人隐私的界限在哪里,如何告诉这些眼睛,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呢?
张新宝:不能够对私人的空间去进行监视。当公共场所安装监控设备,要让这些出入的人知道这里被监视着。它应该有提示,说这个地方我们是有电视监视的。录取的这些资料只能够用于特定的目的,就是用于安全目的,但是不能够用于你在安装这些监视设备的时候所声称的目的之外。
解说:据了解,欧美国家是在20世纪50年代进入技术防范高峰,开始广为安装监控系统,很多国家经历过一个从无序安装到法律约束的过程。在中国开始进入技术防范高峰的今天,如果我们能够吸取前车之鉴,应该可以及早防范对隐私的侵害。现在,有些城市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4月1日,《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将开始施行。该《办法》中指出,公共场所安装的“电子眼”应当设置标志。“电子眼”不得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涉及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应当采取保密措施。我们期待更多城市能及早出台相关法规,保障“电子眼”下公民的隐私安全。
周汉华:只有通过法律的规制,当然也包括技术上制度的设计,才能够最有效地利用技术所带来的好处,而把它所带来的负面的作用降到最低。
解说:偷窥,明拍,我们周围的眼睛已经很多了。是否只有在自己家中,才能相对远离这些视线的范围?让人想不到的是:有时,窥探的眼睛就在你家中,来自你身边最亲近的人。
电影《手机》片段
中国移动员工:这是费墨的通话记录,这是严守一的通话记录。
费墨妻子:你看,一天能通四次电话,他一个星期也跟我说不了这么多的话。
严守一妻子:严守一倒没怎么打,就是昨天的一个电话号码,你看,一气打了一个多小时。
解说:这是电影《手机》的一个片段。妻子瞒着丈夫,打印出了他的通话记录。这样的事,生活中恐怕也不少。更有甚者,还常常会有人请私家侦探调查自己的家人。
私家侦探A:一般就是夫妻之间诚信的一个调查,还有父母对子女的一个调查。
私家侦探B:我有子女的话,学习成绩下降了,我想看看他跟哪些朋友在一起,是不是有些异性朋友,无非就是这些事。
解说:恐怕不会有孩子想到,自己的行动有可能被父母雇人监视。孩子在老师、家长面前应该有隐私吗?我们来到了一所学校,想听听同学们的想法。
学生A: 小学时候,老师还经常把日记读给全班听。一些隐私的东西的话就不愿意老师读。
学生B: 没有秘密的孩子就不算长大
我觉得秘密就应该是一种隐私
学生C: 我妈就下意识地就去翻我手机了。她就已经不觉得这是一个什么事情了。好多同学就因为设那手机密码,不想被家长看嘛,很多时候,比如这手机被家长试这个密码,试了三次,那卡就烧了。对吧?好多是这样子的情况。我的卡就被烧过,她的卡也被烧了。
解说:成人在做出这些举动的时候,可能并不认为这是侵犯孩子的隐私。其他还有些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也是如此,侵权者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做法有何不妥。新疆石河子的居民刘女士到医院做妇科检查时,就遇到了让她愤怒的事。当她脱去衣服后,医生忽然带进来了一群实习生。
刘女士:我周围几乎已经站满了,还有一些人往屋里涌,我当时一下子就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感觉呆那了,觉得光天化日怎么这样的事情会落到我的头上。
解说:事后,刘女士找到医院领导投诉。
刘女士:我说那我在你这有没有隐私权?他们主任说没有。
解说:我们当然觉得医院的做法不可取,那么,我们自己有没有过侵犯了人家的隐私,自己还不觉得的时候呢?在《百家讲坛》节目中,人民大学的姚辉教授提出了很有趣的观点。
姚辉: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中国人见面打招呼说的是什么呢?干嘛去。跑上来第一句话,两个人一见面首先就打探别人隐私。确实有时候我会被这个问题问了以后,我会愣一下。因为我要去干的这件事情,我确实是有点不想让别人知道。但是如果要撒谎,我在那么短的时间我又很难编出一个谎言来。也就是中国人在这样一种下意识的行为当中,实际上表达出来的是什么呢?表达出来的东西就是在我们的观念里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这种东西它并没有成为一种行为的规范。
解说:或许,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一再于不经意之间把他人的私密领地当作可以任意进入的公共空间。
张新宝:父母亲去了解孩子的情况,上级去了解下级的情况,组织去了解个人的情况,过去这些不当作隐私来看待,但现在有一些会需要反思。
解说:需要反思的,或许还有我们自己内心深处的欲望。你喜欢偷窥别人的隐私吗?
有家网站作了一次这样的调查。在参与的七千多人中,相当大比例的人选择了“喜欢,很刺激的感觉”。这,难道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能吗?
孙东东:天生的,是好奇。主要是好奇的驱使。打探人家的消息,好奇是所有人都有的,是人的天性。
解说:也许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心理需要,隐私才成为了一种商品,才带来各种利益关系。甚至有人在主动贩卖自己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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