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芳
在全国各地,沿街叫卖的小商贩和城管这对“天生冤家”已经“斗智斗勇”了几十年,从“猫捉老鼠”到暴力对抗,一幕幕市井短剧,在人们习以为常的目光中不断上演。最近,从上海到重庆、南京、郑州、石家庄……一份份路边摊解禁的地方性文件,引发了一场涉及数百万人口谋生方式及管理方式的大变革……(3月26日《中国经济周刊》)
摊贩是否拥有在公共场所的设摊权?显然,对于相当一部分无业人员来说,这是一种天赋的生存权。
不可否认的是,路边摊还存在很强的“负外部性”。路边摊会影响公共卫生、污染环境、威胁交通安全,甚至还可能损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尽管以前那种“严防死守”式的粗暴管理模式已经不合时宜,但是,路边摊之禁“一解了之”就能一劳永逸吗?显然,如何将路边摊所具有的“负外部性”内部化,合理控制路边摊对城市的负面影响,还需要有更大的智慧。
对城市摊贩的管理,在我国主要依赖的是“城市管理人员”。实践告诉我们,这是一种高成本、低效率的管理模式,一不小心甚至还可能造成阶层对立,影响社会稳定。
路边摊并不是中国特色,国外也有。但国外没有“城管”这种职业和机构,那么,他们又是怎么管理为数众多的“小摊小贩”的呢?据我所知,在法国,只要拥有居住权,就可以在当地政府申请日用品流动销售许可证,有关部门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免费提供此类证件,持证者只需给集市所在社区缴纳少量的管理费,就可以进行销售活动,而且无须交纳营业税。显然,法国对小摊小贩的管理,采取的是社区模式。社区在摊贩管理中拥有充分的话语权、监督权和决策权。相对于“城管”这种行政权力,社区的就近观察具有很强的信息优势,而且,从自己的切身利益出发,社区有充分的动力提高监督的质量,维护好摊点周边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此外,要有一个和谐的摊贩市场,就必须将路边摊纳入正规的就业体系,根据行业特点,降低或减免管理费,简化申请程序,降低摊贩的登记、注册成本,并坚决杜绝乱收费和官僚作风。
这种对路边摊的“制度创新”,其实是一个产权重新配置的过程。摊贩所造成的“负外部性”仅仅涉及某个社区,将环境权、管制摊贩的权力交给社区,由社区和摊贩进行谈判,不但可以节约相当的交易成本,还能提高管制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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