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假借新农村建设违法开发房地产之风在天津越演越烈。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城郊的东丽等四区就已发现违法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为此,近日天津市政府第八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严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风。
最近一个时期,天津部分区、县的一些村镇与开发商,假借新农村建设、旧村改造、小城镇建设的名义,在未办理规划以及集体土地征收、转用、供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或者宅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并在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甚至以村镇的名义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武清区王庆坨镇大范口村自2006年下半年开始,与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达成合作建房协议,占用农用地建设“华隆生态居住区”,至去年10月为止,违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95.97亩;
北辰区双口镇双河村村委会与某开发商合作,自去年6月开始,建设“河畔人家”连体别墅小区,违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175亩;
北辰区青光镇铁锅店村与某房地产公司合作,于2006年3月开始,建设“天籁湾”项目,违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农用地数十亩。
目前,天津市有关部门已对这些案件立案查处,分别责令整改、限期拆除,没收违法开发的房地产、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
据不完全统计,天津城郊的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四区共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127项,建筑面积253万平方米。其中工业项目92项,公共项目15项村民住宅项目20项,由村集体和乡镇政府为建设主体的共42项。天津市对55个在建的违法占地项目叫停,强制执行拆除了3项、4000平方米的违法建设项目。不过,有关部门认为,天津各区县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仍然十分严重。
为此,天津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戴相龙为组长的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承担起行政主体责任。国土房管、规划、建设、市容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处罚违法行为的力度,对有案不查、查处不力、重责轻罚、以罚代管者,暂停该区县除市重点项目外的用地、规划、建设审批,对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依法查处,两年内停止参与招投标资格;个人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者,吊销个人执业资格。凡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项目投资建设的,一律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单位对未取得用地许可和规划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提供配套服务。
《人民日报》 ( 2007-03-27 第06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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