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往地上扔零钱,一面趁人捡钱之机盗窃,两名在网吧内徘徊的男子受到民警的怀疑。就在警方上前盘问之时,其中一人竟拿出一弹簧刀冲民警比划,抗拒抓捕。昨日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这二人被以盗窃罪、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刑。
33岁的徐太龙和39岁的李世军都来自黑龙江。据检方指控,2006年5月23日及6月23日,二人伙同他人在海淀区的网吧内盗取他人财物,总价值人民币5000余元。
他们采用的方法很常见,即一边扔下几元零钱,告诉上网者钱掉了,趁他人低头捡钱的工夫,由同伙将放在电脑桌上的手机等财物拿走。
去年6月23日,徐太龙、李世军两人再次作案时被警方发现形迹可疑,二人走出网吧后,执勤民警上前盘问。见状,徐太龙手持弹簧刀对民警挥舞,试图乘机逃跑,由于在逃跑过程中将腿摔伤,被民警控制。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太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李世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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