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昌 |
本报乌鲁木齐3月26日电(记者吕立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法警处干警李建昌日前奋不顾身制止不法分子殴打中学生的事迹,在边城各族群众中传为佳话。自治区检察院和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的有关领导今天发出号召,要在检察机关大力弘扬李建昌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今年1月17日下午6时许,李建昌经过乌鲁木齐市宁夏湾路新疆兵团第三中学附近时,看到一伙人正在殴打一名穿校服的学生。
此时,歹徒们一拥而上开始围打李建昌,欲将谢某从李建昌手中拽走,一场激烈的搏斗开始了。李建昌凭着以前在新疆军区警卫连当兵时所学的格斗擒拿硬功夫,且战且退。就在这时,中学校长、受伤学生的班主任及学校保卫科的有关人员闻讯赶来,迅速将受伤学生送到附近医院。见受伤学生已经安全,李建昌才将谢某带到了马路对面兵团三中的警卫室,迅速用自己的小灵通向“110”报警。谢某等人被随后赶到的小栋梁派出所民警带走。
经过两小时的紧张抢救,受伤学生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抢救医生事后说:“孩子当时失血过多,如果再晚送来半小时,恐怕就没命了。”
第二天,李建昌买了一些营养品来到医院看望这名学生。学生的母亲握着李建昌的手哭着表示感谢:“是你奋不顾身救了我的儿子,我们全家人一辈子都忘不了你。”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谢某等人系社会青年,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事件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检察官要做见义勇为的旗帜
沂河
在面对手持凶器的歹徒时,临危不惧,勇敢地站出来,维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检察官见义勇为的事迹受到社会各界的褒奖和赞誉。今天,边城大地传佳话,李建昌挺身而出制止不法歹徒、救护中学生的感人事迹,再次让我们看到了检察官身上所具有的嫉恶如仇、不畏强暴、守护正义的优秀品质。
见义勇为是自觉维护他人生命、财产等重大权益的义举,为此可能付出巨大代价,甚至会失去生命。有的人可能因为懦弱、畏惧、胆怯,“不敢”在危急时刻挺身而出。同时,不可否认,由于当前我国相关制度的不健全,见义勇为者受到伤害时往往难以得到相应的救助,成为一些人“不愿”挺身而出的潜在原因。但是,在李建昌身上,我们看不出他“不敢”、“不愿”的丝毫顾虑。他认为,作为一名检察官,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是他的天职。他还向记者表示,下次遇到这种事情,他仍会挺身而出,决不退缩。李建昌的行为是对“见义勇为是现代社会的稀缺品”这一说法的有力回应!
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是检察官的珍贵品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离不开这种崇高精神。我们期待,拥有这种珍贵品质的人能更多一些,在和谐社会里,让见义勇为精神大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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