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统计局昨天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合肥市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94.11亿元,同比增长27.3%。
2006年安徽省劳动年报统计资料显示,合肥市城镇单位职工人数为43.75万人,居全省17个市第一位,占全省职工人数的13.6%。
2006年合肥市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1905元,同比增长15.1%,比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高3956元,低于淮南市(27497元)和马鞍山市(26282元),居全省17个市的第三。
在18个行业门类中,有8个门类职工工资高于平均水平。工资最高的五大门类是: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1634元、38595元、28772元、27906元和26858元。工资最低的五个门类是: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制造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12893元、16451元、16699元、17451元和17684元。
行业大类中年平均工资最高的是最低的10.5倍,平均工资最高的十个行业中绝大多数是垄断经营的行业。
另外,各县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参差不齐,分别为:瑶海区16938元、庐阳区27527元、蜀山区23978元、包河区25182元、高新区19299元、经开区17649元、新站区21443元、政务区24016元、长丰县16301元、肥东县18594元、肥西县18100元。(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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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 日期:3月27日编辑: 邱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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