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的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近日,省卫生厅出台《黑龙江省农村卫生机构“三网四化”管理工作方案》,将在全省农村卫生机构中全面推行村级卫生规范化、乡村管理一体化、县乡医疗集团化、基层服务网络化(简称“三网四化”)的管理模式。
据了解,村级卫生规范化就是采取规范村卫生所设置、规范房屋设施标准、规范村医执业、规范诊疗行为、规范档案管理等措施,严格执行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村卫生所建设指导标准》,使村级卫生机构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乡村管理一体化就是采取规范布局、明确功能、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推行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按需设岗、岗位竞聘、绩效考核等措施,实现行政管理一体化、业务管理一体化、收费管理一体化、药品耗材采购一体化、合作医疗管理一体化;县乡医疗服务集团化就是采取多种形式与乡镇卫生院集团化联合、集团化管理,形成县乡医疗服务共同体,带动乡镇卫生院的发展。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在技术、资金、管理上的优势互补的作用,建立患者转诊绿色通道,实现农民患者与县乡医疗机构以及三级卫生网之间的共赢;区域卫生服务网络化就是打破地域、系统和所有制界限,整合卫生资源,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不同人群之间的卫生服务差距,消灭农村区域卫生服务空白区,满足区域内广大农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据介绍,全面推行“三网四化”管理模式,三级卫生网服务功能将不断完善,三级卫生网的服务能力将不断提高。到2010年,我省将建成“体系比较健全,条件比较完善,质量比较可靠,价格比较低廉,反应比较迅速,应用比较方便”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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