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共立案查处矿产违法案件15904件,其中,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采矿权以及破坏性开采等采矿违法案件达到15200多件,占去年矿产违法案件总数的96%”。国土资源部执法局局长张新宝今日透露说,相当多的无证开采行为得到了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支持和保护,致使违法者有恃无恐。
张新宝认为,造成违法开采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相当多的无证开采行为得到了当地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支持和保护,违法者有恃无恐;二是县、镇政府或村委会以招商引资为名,擅自与投资者签订合作开采协议,不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三是多数矿山分布在边远山区,小而散,交通不便,监管难到位。
他说,通过矿产开发秩序治理整顿和对无证开采行为的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有证矿山的违法行为,如非法转让、越界开采等较为严重。据统计,去年非法转让采矿权757件,同比上升159.2%。他认为,非法转让、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有可能成为今后矿产违法行为的主要形式。
对于矿产资源执法,张新宝称,今年是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重要一年,查处矿产违法案件仍是今年整顿和规范工作的重头戏。(记者郄建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