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骆智冕)在中国保监会主办的“上市公司董监事及高管责任与风险管理论坛”上,中国保监会财产险部主任郭左贱表示,全国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拥有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不满2%。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全国责任险收入只有56亿,包括董责险(又称高管责任险)在内的责任保险,将成为未来保险业大力发展的重要险种。
周延礼指出,《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其中特别提到要推动“董事责任保险”的发展。在今年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也将“责任保险”作为大力推进保险产品创新的重点之一。
据悉,董责险是在《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基础上专门为中国上市公司定制的保险,主要承保上市公司股东、业务合作伙伴、债权人、客户供应商等因管理过失,向上市公司及其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赔偿请求所产生的辩护费用、法院裁决或协商和解的经济赔偿,以及由诉讼、官方调查、监管程序或质询所产生的必要费用。
记者了解到,80%-90%的在美国、香港等地上市的中国企业,都购买了董责险。而国内1400多家上市公司中,购买此险的却不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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