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为了牟利,私自伪造1000余张能够反复使用的“神奇IC卡”,并大肆贩卖。日前,李某被丰台法院以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4.5万元。
2006年春节,李某带着电脑等设备来到北京,在中关村找了个小柜台制作IC卡,李某提供线路图和芯片,花了1.4万元分两次做了4000张左右。
制作完成后,李某回到家中,把做好的卡插入读卡器,根据电脑软件程序的提示,在电脑中输入号段,再把卡放到验卡器上,检验一下卡中是不是有设定好的30元。最后,李某将卡拿到六里桥、西客站、前门等地卖,每张40元到60元。
2006年7月中旬,李某在与一老客户交易时被警察抓获。当场起获了IC卡50张,交易金额10000元,几千个芯片和100张卡。
后来民警来到李某暂住地又查获了IC卡1300余张、芯片9000个及用于制作神奇卡的IBM电脑、读卡器等物品。(通讯员 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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