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隼
据昨天的《羊城晚报》报道,美国内华达大学的伊斯梅尔·赞加尼教授领导的研究小组终于培育出了世界上第一只人兽混种绵羊,它的体内含有15%的人类细胞。
在英国科学家正式宣布著名的“多莉羊”面世之后的十年,动物克隆技术不断发展。
“人羊”研究的最终目标是在绵羊体内“种”出病人需要的各种可移植器官。以改善现在人体器官的供求关系,并彻底解决移植中令人头疼的排异反应问题,同时也可用于药物实验。这样看来,对于被现代医疗技术宣判死刑的许多绝症患者来说,不啻是一个福音。
然而,与备受争议甚至普遍抵制的人类克隆技术一样,“人羊”同样难以通过相似的伦理诘问。这些伦理诘问包括以下几个最基本的问题:
第一,人类是否有权超越自然,“扮演上帝”,以改善人类健康状况为目的,把与人有着近缘关系的动物甚至人类的基因作为手段?类似的技术的安全性远没有经过长期有效的检验,甚至有些方面永远是未知的。在克隆技术中,面对受到质疑的安全性问题,科学家们也坦承:“其中有些事情我们知道我们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们不知道我们不知道。”在动物克隆技术的“多莉”案例中尚且如此,该项技术的成熟期远未到来。在此情况下贸然应用于人类克隆,必将是违反伦理的。
第二,即使不用于单纯的人类克隆,而使用“人羊”这样的方式,可能引发比“克隆人”更加严重的伦理灾难。人们有理由立即开始展望一幅有关“现代奴隶社会”的图景,这幅图景可能是天堂,但更可能是地狱。人类任意支配动物的生命,从动物身上获取肉食、皮毛、畜力甚至情感,并认为是当然之事,从无愧疚与感恩之心。那么,对于“人羊”,将会有更多人参与到质疑中来,因为要弄清“人羊”本质到底是动物还是人,它(或他)到底是否拥有人权?如果没有,依据是什么,是其体内的人类基因或人类细胞比例比我们少?那么,谁又能定下一个标准,怎样的比例才是人兽分野的决定性因素?谁又有权下这个判定?
第三,在法律规定仍不完备,或者仍然留有缝隙的情况下,类似的生物克隆技术走得太快,发展得太自由,后果也将是灾难性的。法律的预防与控制手段虽然总是被视为保守主义的,但是对于人类社会,这种将技术自由放慢的规则体系,是一种保护性的保守,是值得人类付出技术进步方面的代价的。因为,我们从不期待一场技术浪潮导致的却是无可挽回的社会伦理灾难。(作者为中国社科院伦理学博士后)
每日一句
“人羊”本质到底是动物还是人,是否拥有人权?如果没有,依据是什么,是其体内的人类基因或人类细胞比例比我们少?那么,谁又能定下一个标准,怎样的比例才是人兽分野的决定性因素?———李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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