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海关总署缉私局今天首次联合召开发布会,针对贪官外逃现象,公安部等已建立大额资金流向报告制和可疑人员出境报告制,去年共有37名中国公安机关缉捕的外逃嫌疑人被递解回国。
发布会上,针对贪官外逃现象,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1998年至今,中国司法机关查办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共有300多名嫌疑人携款潜逃后被缉捕回国,警方正在展开专题研究加强针对性进行境外追逃,建立了大额资金流向报告制以及特定人员出入境报告制度。
武和平说,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他的目的就是规避法律的惩罚,降低犯罪成本,使其收益获得最大化。国家对运用刑法意在加大犯罪成本,使刑法的效益最大化,这样使后来的犯罪者不敢以身试法。这就需要刑法打击的确定性和及时性,也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目前有一些贪官和犯罪嫌疑人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我们如何使刑法保持威严的确切性或者是及时性,就是不管逃到哪里,什么时候逃的,最终难逃法律的惩罚。
他透露,通过国际间警务合作,去年递解回37名携款外逃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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