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2006年8月21日凌晨1时许,屯昌县海雄小学校长曾某在大同墟上和同事聚餐结束后,和该小学另外一名教师王某在屯城镇鸿运招待所开房过夜。当天晚上8时许,鸿运招待所的经营者在招待所里发现,曾某和王某意外死在招待所里。
海口晚报网3月27日讯
屯昌县海雄小学校长曾某和同事王某入住屯城镇鸿运招待所,因一氧化碳中毒,两人意外死在客房内。事发后,曾某的家人找鸿运招待所交涉未果,遂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5.97万元。昨天上午,屯昌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双方就招待所有无过错等展开争论。法院对此案没有当场判决。
据了解,曾某死亡后,经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曾某和王某均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曾某的家人认为,曾某入住鸿运招待所,死亡的原因和责任是招待所没有尽到安全义务造成的,应由其承担全部过错赔偿责任。而鸿运招待所辩称,曾某属于意外死亡,招待所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任何过错。(杨作品)(来源:海南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