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干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 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记者田雨、邹声文) 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27日在北京召开。
罗干指出,党和国家对行政审判工作一直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制度在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行政审判的核心功能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重视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
罗干强调,行政诉讼制度是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最有效、最直接的法律制度之一。要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行政审判职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衡量行政审判工作,最重要的是看是否化解了行政争议,是否理顺了群众情绪,是否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主题,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行政审判制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维护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协助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提高行政管理水平。要积极推进行政审判制度改革,探索行政审判的新方式和新思路。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司法为民,确保行政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要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
罗干要求,各级党委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听取人民法院的工作汇报,及时解决行政审判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和鼓励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积极履行诉讼义务,改进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出席会议。他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积极促进作用。行政机关要支持和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以正确的态度积极支持行政审判工作,以实际行动积极参加行政诉讼活动。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发生。要坚持不懈地推进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度重视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全国政协副主席罗豪才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主持会议。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和部分行政法学专家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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