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7日电 奖牌是奥运会形象与景观工程的重要元素之一。对于奥运会的奖牌设计、制造及颁发,国际奥委会有着详细而严格的规定。以下是有关奥运会奖牌的一些背景资料: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的奖牌和奖状由每一届奥运会的组委会提供,但归国际奥委会所有,并且由国际奥委会向获胜运动员颁发。
奥运会的奖牌颁发有个演变的过程。在1896年首届现代奥运会上,只向各项目的前两名颁发奖牌,而且是冠军获得银牌,亚军获得铜牌。当时的奖牌由法国艺术家夏普伦设计,直径为50毫米。到了1904年第三届奥运会,冠军得到了金质奖牌。
1907年,国际奥委会决定统一奥运会的奖牌式样,两年后对奖牌式样做出如下规定:奖牌正面应为统一图案,反面由当届奥运会组委会自行组织设计。但直到1928年第九届奥运会奖牌正面的图案才正式统一,它采用了意大利艺术家卡西奥利的设计:正面为古罗马竞技场图案,竞技场旁边是左手执象征胜利的棕榈叶、右手举月桂枝的胜利女神像,竞技场的上方是奥运会的届数、地点和年代字样;背面是运动员形象。国际奥委会同时还对奖牌的规格进行了规定:圆形,直径不小于60毫米,厚度不小于3毫米;冠军和亚军的奖牌必须是银质的,纯度等级至少在92·5%以上;冠军奖牌还必须镀有总重量不小于6克的纯金;第三名获得铜质奖牌。
2004年雅典奥运会对奖牌正面图案重新进行了设计,背景由古罗马竞技场改为希腊潘纳辛纳科竞技场全景,胜利女神由原来的坐姿改为动感更强的站姿,并且插上了翅膀。国际奥委会规定,以后的奥运会奖牌正面都将沿用这一图案。
此外,国际奥委会还规定,冬季奥运会的奖牌和奖状应同夏季奥运会有所区别,但是没有统一的标准。每届奥运会,不管是夏季还是冬季,奖牌的设计方案都必须得到国际奥委会的首肯。
对于奖牌和奖状的颁发,根据比赛项目和参加人员性质的不同,国际奥委会也有不同的规定。对个人项目,冠军的奖品为银质镀金奖牌和奖状,亚军为银质奖牌和奖状,第三名为铜质奖牌和奖状。奖牌上应当注明获奖运动员所参加比赛的类别和项目,并拴挂在一条可拆卸的项链或绸带上,以便于运动员佩戴。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名的运动员有奖状但无奖牌。如果出现并列第一、第二或第三,则并列的每位运动员都得到奖牌和奖状。
对团体比赛的运动大项和其他运动大项中的团体比赛小项,冠军队的队员,凡是在奥运会期间至少参加了1场比赛的,每人都被授予1枚金牌和奖状。获第二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银质奖牌和奖状,获第三名的队的每位队员被授予铜质奖牌和奖状。这些队的其他队员只发给奖状。获得第四、第五、第六、第七和第八名的队的队员获得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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