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限额实行阶梯价格,加价幅度最高为计费价格5倍
本报讯在昨日举行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市政府关于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显示,今年我市将建立工业企业能耗管理及考核制度,制定奖惩办法,把能耗指标作为考核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的下降幅度为1.23%,而预期目标为4%。我市去年万元GDP能耗下降了3.47%,好于全国平均水平。不过市政府的报告同时指出,我市要完成“十一五”期间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20%以上的目标,情况不容乐观。
市经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起,超限额的耗能企业将上黑名单。全市将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和工业用能大户的能耗指标,通过社会舆论监督节能工作。此外,全市还将建立工业企业能耗管理考核制度,并对能源使用单位实行能源消耗限额管理,超过规定限额使用能源的,要实行阶梯价格,加价幅度为计费价格的1到5倍。同时,还要制定高能耗大宗产品市场能耗准入标准和技术标准,提高商贸流通企业节能降耗市场准入门槛,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重庆市节能条例(草案)》已在起草中,这部条例将明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建立起单位产品耗能超限额加价收费制度、考核制度和经济激励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