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中心医院搞技术信息垄断 卫生局称医院按规定不得限制处方外流
涪陵市民王先生昨日来到区中心医院看病。病看完后,他问医生要手写的处方,遭到医生拒绝;理由是医院不准,否者要被扣奖金。
“他们用电脑输入代替人工手写,前来就医者想见处方,只有交钱取药后才能拿到打印的处方单。”他在打给本报的投诉电话中说:医院的做法就是想病人在医院拿药。就算明知道医院的药价比外面药房贵,没处方你也没法到药房买药。
医院这样做,是不是在搞技术信息垄断呢?
涪陵区中心医院是否只能交钱取药才见处方?记者昨下午前往涪陵区采访。
看病:索取手写处方遭拒
涪陵区中心医院位于该区最繁华的高笋塘路,记者到达时,正好下午2点,前来就诊的病人较多。购买一张该医院的医疗信息卡,挂了耳鼻喉科和皮肤科,记者就前去就诊。
在该院三楼的耳鼻喉科一室,只有医生一人。见有人前来,医生将挂号单收掉,就问有什么症状。记者称喉咙常咳嗽,医生简单检查后说有慢性咽炎,随即在电脑上输入需开的药品。当询问是否可以开写手处方时,该医生称不行。问及原因,他头也不抬,只说“不好核算价钱”。无奈,记者只好到交费处划卡交钱。
随后,记者来到皮肤科,以正在掉头发为由,想请医生诊断。该医生看完病后,便立即在电脑前输入处方。记者问是否可以给手写的处方,该医生断然拒绝。记者又问是否可以抄下处方,也遭到拒绝。记者看到,电脑上显示的开药金额为160多元。
因觉得皮肤科的药费贵,记者只将耳鼻喉科的39.76元药费支付,前往中成药取药窗口,拿了“甘橘冰梅片”和“银黄颗粒”两种药品,才终于见到了打印的处方单。
体验:交钱取药才见处方
随后,记者在该医院的泌尿、骨科、神经等科室观察,前来看病的市民较多,医生在给病人看病时,都直接使用电子处方,未见开手写处方。而手写处方的纸质单子就放在电脑旁。
在泌尿科,一位王姓市民等医生输入完所开药品后询问价钱,得知仅药费就有500多元时,感觉贵了,希望医生能先开个处方单给他,遭到拒绝。记者上前询问,为何不能开手写处方?该医生说,只有交钱取药后才有处方。记者咨询多位医生,都得到同样答复,必须交钱取药,才能拿打印的处方单。
在场的其他病人感到不满,称“药费这么贵,拿个处方都不行,这算啥子?”有市民抱怨,这挂号费也给了,想拿处方单却不行,明摆着就是在搞技术信息垄断,目的无非是让市民多出钱。
药费:医院近40元,药房11元
为什么不愿意开手写处方呢?前来看病的一位市民说,中心医院开的药,价钱比外面药店的贵一倍。
记者拿着该医院所开的两种药,到同在一条路上的桐君阁大药房核对价钱。怎料,药房的卖价仅为5.5元和5.8元,总共11.3元。而涪陵区中心医院的药费为39.76元,仅这两种药品的价格就高了28.46元。
投诉者王先生说,医院拒绝开手写处方,就是怕市民到药房买药,减少其收入。接受采访的涪陵区市民说,电子处方固然方便、快捷,但交钱取药才能拿到处方的做法是对市民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剥夺。
本报律师顾问团成员、志同律师事务所陈昊律师称,因为病人支付挂号费,前来应诊,医生应及时给予处方,这是履行合同义务的体现。而且,医院提供服务,处方是最终体现之一。涪陵区中心医院交钱取药再拿处方的做法,实际上是在违约。
限制处方外流最高罚5000元
在去涪陵之前,记者先到市卫生局了解了相关政策。有关人士告诉记者,本月12日,国家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经公开表示,尽管药品在医院销售可有一定比例的加成,但在可能减少医院收入和保障群众选择权益之间,卫生行政部门选择了后者。落实在处方管理方面,今年5月1日起,国家即将实行的新《处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医生在电脑开处方并通过内部网络传递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而且,医院不得限制处方外流(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违反者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
涪陵区中心医院监督科的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交钱取药后才给处方是该院的惯用做法。记者问:如果病员非要处方怎么办?她称,病人如认为药费贵了,可向医生索要处方,或者将电脑上的药品名抄下,再到药店去买药。记者随即把实地调查的情况告知,她立即闭口不言。问她是否知道即将出台新的《处方管理办法》时,这位工作人员笑言不知。同时,她承诺向院领导反映市民开手写处方的要求。
涪陵区卫生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电子处方本是一件好事,但交钱取药才给处方的做法肯定不对。中心医院是否只能交钱取药才给处方?他们将调查后再作处理。(感谢王先生提供新闻线索)
记者 汪云剑/文 郭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