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首创“拆除权”拍卖》后续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晓星认为
“拆除权”拍卖应推广
晶报讯(记者康岩慧)昨日,本报报道的《深首创“拆除权”拍卖》受到广泛关注,拍卖业内不少企业致电记者询问“拆除权”拍卖创新的产生过程,也有市民询问企业以171万元拍得“拆除权”如何获利。
“拆除权”拍卖单位—南山区建设局张爱群副局长表示,由于准备拆除的南山文体中心已无法满足市民的需求,所以区政府决定重建南山区文体中心。作为一个重建工程,需要在保证功能、质量的前提下,进行成本控制,让工程造价处于合理范围内。根据区政府“拆除工程要竞价,价高者得”的指导意见,南山区建设局进行多次研究讨论,最终决定将竞标和拍卖两者相融合,然后采取拍卖的形式卖出“拆除权”。张爱群称,拍卖前不少人希望获得南山区文体中心的“拆除权”,因为废旧建材比如钢筋、水泥、高压电缆、电线等,也可以回收再利用。而对于政府来说,“拆除权”卖个好价格就意味者国有资产增值,同时也符合政府提倡的循环经济。南山区建设局特别要求,参与竞拍的公司必须具有爆破与拆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在深圳市有拆除单体8000平方米以上建筑物工程经验等条件。张爱群表示,该局正积极总结经验,考虑推广。
获得标的的深圳永恒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们首次参加“拆除权”拍卖,以这个价格拍得,真是让他感到意外,因为他自己最初的心理价位只有120万,而现在则以171万成交。对于如何收回这笔超出预计的投入,李先生表示,高价“拿下拆除权”主要是希望通过变卖拆除过程中的废旧物品获得回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郑晓星表示,此次“拆除权”的拍卖是中国的首例,应该在国内广泛推广。国有单位应该在拍卖领域进行更多尝试和推广,让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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