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乒乓国手获刑10年
鉴于张笑初犯时未满18岁,法院从轻下判
晶报讯以能购低价房为由,先后骗取乒乓国手张怡宁、王励勤等多名体育明星和自家亲戚320万元。昨天,“少女设下大骗局”的主角张笑,被北京西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
虽然张笑诈骗张怡宁、王励勤等的目的,是为男友买一辆保时捷跑车,但是昨天的宣判现场,并没有出现张笑男友的身影。倒是哭红双眼的张笑妈妈很早就等候在法庭里。
9时40分许,面容清秀的张笑被带上法庭时表情平静。
见有记者对自己拍照,张笑将脸扭向了一边。
法院查明,现年19岁的张笑假冒自己是国瑞城雅仕苑房地产公司老板的女儿、国瑞城销售代表,虚构自己可以买到国瑞城低价房的事实,骗取乒乓球教练周树森、乒乓国手张怡宁、王励勤等定金及房款等100余万元,张笑还于2005年3月和2006年5月,谎称自己给房地产公司拍广告可以买到便宜房,骗取其姨父购房款210万元。案发后,张笑及她的家属将所有被骗金额全部退赔。
判决书称,张笑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考虑张笑2005年3月首次诈骗时还未满18岁,并能够在案发后带领公安机关抓获为其制作假公章的犯罪嫌疑人,法院从轻判处张笑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笑表情平静地听完判决。就在张笑被带到法庭门口时,张笑的妈妈突然冲过来一把拉住张笑的手哭着说:“好好的,我等着你……”张笑的父亲也高声说:“我是张笑的父亲。我们孩子犯罪我认,但是法庭能不能给她一个机会?”主审法官耐心解释:“按照法律规定,诈骗数额20万元以上就属于犯罪数额特别巨大,起刑点就是10年。张笑诈骗金额320万元,法院已经考虑其初犯时未满18岁,对她从轻量刑。”张笑毫无表情地看了父母一眼,一言未发地被带出法庭。《北京青年报》供稿
张笑(左)在法庭上十分平静,父母向法官苦苦求情时,她也面无表情。